有關萬華遊民事件 應曉薇聲明稿
近日有網友引用本人二個月前100.10.27工務部門質詢稿中一段文字『應議員曉薇:解決遊民問題,本席用心良苦,請公園路路燈工程管理處給本席多一些支持。配合本席要求的時段進行灑水作業,不能只在公園外圍灑水,也可告訴執行作業的同仁,誰把水灑在遊民身上就發給獎金,因為這些遊民真的太糟糕了!』,用這段文字互相流傳,當時天氣尚熱,近日因寒流來襲,有人權團體提出質疑,本人在此聲明如下,當日質詢遊民議題時,本席已花了30分鐘質詢,這段文字是在議題結束時所提出,也是為緩解當日與局處官員對立之氣氛,但若有失言,本人也在此致歉。
本席自當選議員至今,有關萬華街友質詢部份已進行多次,每次質詢皆有紀錄,期望市府能修法,訂立遊民輔導自治條例,方能有效解決萬華遊民問題。對遊民的終極關懷是協助他們離開遊民的生活,此議題多年來未見有任何民代願意深入探討過,曉薇自當選議員後,首要就是堅持修法,改善他們的生活,期望所有人權團體與關心遊民生活的人能與我們一起參予修法,訂定自治條例,以徹底解決遊民問題。
應曉薇有關萬華遊民的質詢紀錄
o 2011/10/28民政部門質詢
o 2011/10/27工務部門質詢
o 2011/04/12警政衛生部門質詢
o 2011/04/15警政衛生部門質詢
o 2011/08/11總質詢
o 2011/05/24&5/13書面質詢
o 2011/6/9總質詢